常熟保安公司 保安服務公司在公安機關主管的指導下,保安公司專門為客戶提供安全保安服務的特殊企業.保安公司應客戶要求,與客戶簽訂合同,提供有償安全服務,自負盈虧,保安公司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其業務范圍主要有:(1)提供門衛,守護,內部巡邏;(2)為展覽,展銷,營業性文體活動提供安全服務;(3)為客戶押送現金,貴重物資和危險物品;(4)為個人住宅提供安全服務;(5)承擔安全技術防范設備的設計,安裝,維修和咨詢;(6)經銷或提供各種安全技術防范設備和器材;(7)應客戶要求并有能力承擔的其他安全服務項目.這一新事物是我國改革開放,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產物,適應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健全社會安全保障的需要.
保安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的注冊資本;
(二)擬任的保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任職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有關業務工作經驗,無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或者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等不良記錄;
(三)有與所提供的保安服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法律、行政法規有資格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務所需的設施、裝備;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
第九條 申請設立保安公司,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以及能夠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發保安服務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保安公司 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公司,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對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規劃、布局要求,具備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的注冊資本;
(二)國有獨資或者國有資本占注冊資本總額的51%以上;
(三)有符合《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守護押運人員;
(四)有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專用運輸車輛以及通信、報警設備。
第十一條 申請設立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公司,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以及能夠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材料。保安公司申請增設武裝守護押運業務的,無需再次提交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發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業務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務許可證上增注武裝守護押運服務;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保安公司
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憑保安服務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工商登記。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后超過6個月未辦理工商登記的,取得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失效。
保安公司
保安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供總公司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保安公司
保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經原審批公安機關審核,持審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保安公司
保安公司提供保安服務應當與客戶單位簽訂保安服務合同,明確規定服務的項目、內容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保安服務合同終止后,保安公司應當將保安服務合同至少留存2年備查。
保安公司應當對客戶單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務的合法性進行核查,對違法的保安服務要求應當拒絕,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保安公司: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國家秘密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不得聘請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保安公司提供保安服務。
保安公司派出保安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客戶單位提供保安服務的,應當向服務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供保安公司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保安服務合同、服務項目負責人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 保安公司行業同行越來越多,保安公司應積極創新,完善保安服務管理,壯大保安隊伍。中安保是由公安部申請并經原國家經貿委批準設立的從事保安服務、金融押運、航空安全、安防系統等專業安全服務公司。